来源:小时新闻
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
“依据《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现对你店未配备公筷公勺进行相关处罚。”5月26日中午,江山市市场监管局双塔所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对市区某饭店未使用公筷公勺行为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,并当场进行教育,引导改正,这也是江山市开出的首张未配备公筷公勺或者未提供分餐罚单。
据悉,《条例》第16条规定,两人以上就餐应当使用公筷公勺或者分餐,餐饮服务机构应当配备公筷公勺或者提供分餐服务。
“该饭店既未引导消费者使用公筷公勺,又没提供分餐服务,违反了《条例》。”江山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该局已是第三次查到该饭店未配备公筷公勺,前两次检查中,已为该饭店免费提供了公筷公勺,并进行了教育、引导,此次借《条例》的出台,遂进行了处罚。
在开完罚单后,执法人员要求饭店负责人立马配备公筷公勺,并引导消费者使用公筷公勺。
“《条例》的出台让我们有法可依,我们也将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,加强教育、引导,提升市民文明素质,共同打造‘一座最有礼的城市’。”江山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。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推广合作
商务联系广告合作广告合作:(仅接受广告咨询)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