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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1/7/22 13:58:00

4月9日下午18时许

江山市江郎高速连接线檀亭加油站十字路口

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

场面十分惊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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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控画面显示

路口的绿灯已经开始闪烁

一辆黑色小型客车直径驶去并未减速

就在小车快要越过停止线的时候

右侧一辆电动自行车横穿而出

面对疾驰而来的轿车

电动自行车没有减速

继续往前抢行

轿车开始往左打方向避让

但因避让不及终相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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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观看视频

发生碰撞之后

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连人带车跌落在马路上

所幸

佩戴了安全头盔

减缓了第一次头部与车辆撞击的伤害

但因驾驶人

未扣好头盔的安全系带

导致头盔撞击了车辆后

飞了出去

在电动车驾驶人摔倒

第二次头部与地面碰撞时

未能保护到头部

经诊断

电动车驾驶人头部受轻微伤

身体右侧多处骨折

在这起事故中

双方都承担了相应的事故责任

小型客车在通过路口时

看见绿灯闪烁却加速抢行通过

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通过路口

都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

普法时间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:车辆、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;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,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;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,应当在确保安全、畅通的原则下通行。
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八条规定: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:


  (一)绿灯亮时,准许车辆通行,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、行人通行;


  (二)*灯亮时,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;


  (三)红灯亮时,禁止车辆通行。


 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,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。


  红灯亮时,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、行人通行的情况下,可以通行。

无论是机动车还是电动自行车

经过路口时必须做到

宁等三分,不抢一秒

毕竟

时间虽宝贵

却没有命值钱

来源:江山交警

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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